快评|强化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平台不能再拿算法做挡箭牌

记者 | 翟瑞民。编辑 | 王强。专家曾指出,平台算法不仅具有技术属性和经济属性,更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属性,其开发与应用必须合乎社会责任要求。中央网信办还发布了《生活服务类平台算法负面清单(试行)》,规范平台企业算法管理,明确不得损害消费者、劳动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早年人工智能技术刚刚开启社会化应用时期,曾有平台企业负责人公开宣称“算法是没有价值观的”,这种言论受到舆论广泛批评。构建负责任的算法规则是平台企业完善社会责任治理的必然要求,企业不能再拿“系统自动判定”当挡箭牌,也不能再以“技术中立”作为规避自身义务的借口。平台企业不能“只要价值,不要价值观”,企业内部构建完整的算法体系,必须首先平衡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算法是平台控制劳动者的核心工具,也是矛盾最集中的地带。只有推动算法充分公开透明,才可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其工作环境和收入构成,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争取权益。该说法只是在技术层面有其合理性,但却忽视了设计和使用算法的主体仍存在价值观。平台需要为算法结果承担责任已是各方基本共识。此前,政府监管层面已多次提出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优化调整算法规则,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依法开展算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在此背景下,平台企业如何改善算法规则、提高算法透明度,已成为这一新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关键议题。征求意见稿中引入人关注的规定在于,正式确立了算法取中原则,此举回应了平台算法透明化和规范化的社会关切,有望让数千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真正走出算法之“困”。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平台企业解释算法基本原理,重大利益决定需人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和申诉机制,对劳动者异议需在48小时内人工答复等等。企业编制算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安全可控的价值导向,充分听取和采纳利益相关方意见,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差异、环境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工作调度指令和考核指标。算法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和程序问题,背后体现的是平台企业的价值选择和社会担当,代表了企业的基本社会形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长期以来,算法作为平台生态系统中利益分配调整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枢纽,在智能匹配供需、改善用户体验、提高运营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正向作用,但是,在“算法至上”逻辑主导下,平台经济也出现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算法合谋等算法失当现象和社会责任缺失问题,频频引发外界争议。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这一系列规定是要求平台必须把规则摆到台面上,等于是给“算法黑箱”撕开了一道口子,让普通劳动者不需要理解代码,也能知道算法为什么扣了自己的钱、为什么派单少了。此前,国内已有多家平台企业开展了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并签订专项协议,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将过去的政策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将为压实平台责任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依据,这也有助于企业 摆脱基于算法的内卷式竞争,最终 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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